2021-12-28|访问量:|[返回]
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选题报告实施办法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中心拟加强博士生培养环节的管理。现将博士研究生选题报告做如下规定:
1. 要求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理论与方法等方面做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
2. 选题报告完成时间:通过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后半年内,最晚不迟于第四学年年底完成开题报告;硕转博学生应在博士阶段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普博生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3. 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学期初主动跟导师联系开题事宜。
4. 报告形式:由导师组成选题报告委员会进行口头汇报(答辩时长为40-60分钟,包括问答)。委员会由5位(含)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以及秘书1位,负责答辩记录、考评意见记录。导师一般不担任组长。(专家所在单位应具体写到二级单位,“如:北京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5. 提交材料:开题报告完成后,学生需提交:
(1)1份《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学生本人、导师及相关专家签字);
(2)1份选题答辩记录(秘书完成);
(3)1份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至少50-60页的文字稿,门户中有标准格式)。
6. 填写《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须博士生本人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选择“学生业务”后,点击“培养环节录入及打印”,选择“选题报告”,录入填写选题报告完成时间、拟定学位论文题目、选题报告考评小组成员相关信息后,保存后即可查看、打印。(注:选题报告完成后,博士生本人应再次登录校内门户,录入考评小组对选题报告意见的电子版,以备院系教务员审核。)
7. 选题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帮助学生分析问题的可行性,论文工作中的难点,找出不足,明确下一步研究的方向和重点,保证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
2019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