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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访问量:|[返回]

  北京大学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定导实施方案

 

  结合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根据数据科学的学科特点,经过充分调研、讨论、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定导实施方案如下:

 

  1. 导师名单: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以PDF文件的形式发布。

 

  2. 导师招生人数:每人每年招收硕士生不超过2名。

 

  3. 定导方式:导师、学生双向选择。每位学生可在《学术指导导师志愿表》中填写3个志愿,根据学生选择指导老师的顺序依次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导师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志愿及其特点确定是否同意该生作为自己可以指导的硕士研究生。

 

  4. 定导时间:最晚于第一学期期末完成定导,需提交《学术指导导师同意接收函》纸质版。有特殊情况者,至少提前2个星期进行邮件申请,批准后可延长2个月。

 

  5. 更换导师:若提交《学术指导导师同意接收函》后,因故需要更换导师,需提交《更换导师申请表》,填写更换原因,并请原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签字确认。

 

  6. 导师为学生学术和学业方面的第一责任人。

  

  本实施细则由北京大学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

  2021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 大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定导方案.pdf
  • 学术指导导师志愿表.docx
  • 学术指导导师同意接收函.docx
  • 更换导师申请表.docx